吴亮律师
首先,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,我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中不规定营业期限,属于公司自拟行为;公司营业限期一般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两种,有限期限又分为两种情形:一是自拟期限,指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上载明了营业期限;二是法定期限,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期限;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一种态度。其次,营业期限到期后,将要面临两个选择,第一,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继续经营,需要修改公司章程,前往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;第二,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不再继续经营,则需要进行清算,办理注销登记。最后,本律师提醒大家,如果营业期限到期后,公司决定不再经营的,一定要前往工商局办理注销,以免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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